弊所上海分所提供如下法律业务:
在中国设立合资·合作·独资等企业、股份转让中、以及在中国企业撤收时股份转让·以及相关的解散·清算手续中、在关于合资·合作合同、公司章程等各种法律文件的起草·修订中、在与其资信调查·在与中方企业的谈判中、在与有关政府机关的交涉中提供法律支援。
在工厂的土地使用权合同·事务所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各种法律文件的起草·修订中、在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调查、在办理有关行政手续等中提供法律支援。
在代理店合同·贩卖店合同·专卖店合同·业务合作合同·商业秘密的保护合同等各种法律文件的起草·修订等问题中、对伙伴的资信调查·业务磋商·解决纠纷等方面中提供法律支援。
就雇用合同·就业规则·商业秘密的保护等各种文件的起草·修订、防止劳动纠纷·防止泄漏商业秘密及善后处理、以及办理相关手续·与行政机关的协调中提供法律支援。
买卖合同、承包合同、融资租赁合同等各种法律文件的起草·修订、合同相对人的资信调查、围绕债务不履行、债权回收、产品质量责任等商业往来中产生的其他法律问题提供支援。
在为解决各种纠纷而使用诉讼、仲裁或申请行政手段予以处理时以处理时提供法律支援。
侵权事件的调查、取证、鉴定、提出法律意见、与侵权人交涉、与行政机关协作、准备诉讼·提出诉讼·与侵权人和解等法律事务中提供支援。其他申请无效宣告·行政诉讼的对策、以及强制执行、防止同样的侵权事件的再次发生等法律事务中提供支援。
对假冒产品的调查、对中国调查公司的监督、在提起诉讼等事务中提供支援。
通过调查中国的专利·商标代理公司、与之斡旋、向日本企业介绍调查公司等方式为客户提供帮助。
在技术转让、设立公司·工厂、设立研究开发中心、对技术·知识产权的判断、及其价值的判断等方面提供法律支援。
就向中国申请注册的战略方面、规格化战略方面等知识产权战略的筹划方面提供法律支援。
以将有实力的中国的大学或研究机构介绍给日本企业、或者协助签订共同开发或委托开发合同的方式,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。
对员工进行保护知识产权、技术秘密等方面的教育、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体制的方式、为进入中国的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提供法律支援。